陕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第6周工作安排
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7日
日期  | 星期  | 时 间  | 活动内容  | 主持单位 和负责人  | 参加人  | 地 点  | 备 注  | 
04/01  | 一  | 8:00-8:20  | 班会  | 政教处  | 全体学生  | 各班教室  | 本周值班领导:张锦川 本周带班领导:高丽文 备注:①清明假期值班参见校内值班表; ②4月7日(周日)上课,执行周五课表。  | 
8:00-9:00  | 陕西师范大学第26届研究生 支教团实习见习启动会  | 教务处  | 相关人员  | 崇是楼大会议室  | |||
14:30  | 理科集体备课  | 教务处  | 相关人员  | 相关地点  | |||
04/02  | 二  | 8:30  | 术科集体备课  | 教务处  | 相关人员  | 相关地点  | |
10:00  | 火灾疏散演练培训会  | 总务处  | 相关人员  | 致远楼报告厅  | |||
14:30  | 文科集体备课  | 教务处  | 相关人员  | 相关地点  | |||
04/03  | 三  | 13:00-18:00  | 海航班研学  | 政教处  | 高一、高二 海航班  | 相关地点  | |
14:30-15:10  | 精品课 (心理健康:周悦)  | 心理健康组  | 相关教师、学生  | 致远楼三层文科 录课教室  | |||
04/04  | 四  | 2024清明假期  | |||||
04/05  | 五  | ||||||
04/06  | 六  | ||||||
04/07  | 日  | 17:00-18:30  | 校本选修课程及社团  | 教务处 政教处  | 相关人员  | 相关地点  | |
17:50-18:30  | 第66届运动会准备会  | 政教处  | 相关人员  | 崇是楼大会议室  | |||
4月1日——4月7日餐厅陪餐人员值班安排  | ||||||||
日期  | 陪餐 时间  | 陪餐人员  | 留样 记录  | 消杀 记录  | 洗消 记录  | 晨午检 记录  | 问题反馈  | 陪餐人员签名  | 
4月1日 (周一)  | 早  | 罗 彪  | ||||||
午  | 刘环宇  | |||||||
晚  | 党 博  | |||||||
4月2日 (周二)  | 早  | 韩 锐  | ||||||
午  | 鲍青青  | |||||||
晚  | 陈静文  | |||||||
4月3日 (周三)  | 早  | 李宇航  | ||||||
午  | 符 洁  | |||||||
晚  | 马 潇  | |||||||
4月7日 (周日)  | 早  | 高 峰  | ||||||
午  | 刘 璐  | |||||||
晚  | 房小华  | |||||||
本周陪餐校领导:高丽文  | ||||||||
值班时间: 4月1日—4月7日 7:10-7:50 12:00-12:40 18:10-18:50 岗位职责: 1.陪餐校领导负责检查人员到岗情况,熟悉应急处理流程,处理突发情况。 2.陪餐人员: ①负责引导师生有序购餐,引导学生珍惜粮食,对浪费严重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 ②在每餐开餐前须检查食堂留样及留样记录、食堂餐具的洗消记录、食堂环境的消杀记录、食堂工作人员晨午检记录并在食堂用餐; ③对食堂的菜品质量、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并如实记录,紧急问题需及时向总务处反馈。  | ||||||||
 
陕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护学岗值班安排
日期  | 时段  | 东门  | 西门  | 
周一  | 7:10-7:40,12:00-12:30  | 马新怀  | 李洋合  | 
13:50-14:20,18:30-19:00  | 白龙甲  | 刘环宇  | |
周二  | 7:10-7:40,12:00-12:30  | 王博  | 李秉黄  | 
13:50-14:20,18:30-19:00  | 刘嘉麟  | 董旭刚  | |
周三  | 7:10-7:40,12:00-12:30  | 张宇航  | 苟宇辉  | 
13:50-14:20,18:30-19:00  | 张少锋  | 马立  | |
周六  | 7:10-7:40,12:00-12:30  | 张明  | 李玮  | 
13:50-14:20,18:30-19:00  | |||
工作职责: 1.协助学校值班领导和安保人员做好校门口的治安协防工作,在校门口佩戴袖标、亮明身份,形成群防群治力量,切实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免受损失。 2.协助做好上下学高峰时段校门口及周边的交通疏导工作,做好师生上下学期间校门口人员疏导工作,谨防拥挤踩踏,同时防止社会闲散人员进入学校,发现可疑人员及时处置并上报学校。 3.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劝离小摊贩及散发传单人员,协防制止可疑人员在校门口周边200米内实施的侵犯我校师生利益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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