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第3周工作安排

陕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第3周工作安排

2023年911——2023917

日期

星期

活动内容

主持单位

和负责人

参加人

   

   

9/11

8:00-8:20

班会

政教处

全体学生

各班教室

周四领导接待日:

周六周日值班:

带班领导:董喜林

备注:

14:30

理科集体备课

教务处

相关人员

相关地点

17:50-18:30

校本选修课程及社团准备会

政教处

相关人员

崇是楼大会议室

9/12

8:30

术科集体备课

教务处

相关人员

相关地点

10:00

总务处工作例会

总务处

全体总务处人员

崇是楼大会议室

14:30

文科集体备课

教务处

相关人员

相关地点

9/13

8:30

电动车充电桩安装及维保服务

项目开标会

总务处

相关人员

崇是楼大会议室

9/14

8:30-10:00

教学工作例会

教务处

相关人员

崇是楼会议室

9:00

笃行楼项目推进会议

总务处

相关人员

崇是楼大会议室

10:00

校办、招办、网络中心

工作例会

 

相关人员

崇是楼小会议室

11:00

道路和操场项目推进会议

总务处

相关人员

崇是楼大会议室

16:10

年级组、教研组办公室

卫生检查

总务处

相关人员

各组办公室

16:20

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教育

实习安排会

教务处

相关人员

致远楼报告厅

9/15

18:30

西安市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

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考务工作培训会

教务处

全体监考教师及

考务人员

致远楼报告厅

9/16

全天

西安市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

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教务处

全体监考教师及考务人员

崇德楼相关教室

9/17






 


9月11——9月15日餐厅陪餐人员值班安排

日期

陪餐
时间

陪餐人员

陪餐
领导

留样
记录

消杀
记录

洗消
记录

晨午检
记录

问题反馈

陪餐人员签名

陪餐领导
签名

9月11
(周

朱存彦






















9月12
(周








刘环宇








陈建兵








9月13
(周

马彦鸿

董喜林















尤玥颖








9月14
(周








王建军















9月15
(周

高丽文








索海峰








任丽琼








值班时间:
    9月11—9月15 7:10-7:50  12:00-12:40  18:10-18:50
岗位职责:
1.陪餐领导负责检查人员到岗情况;在大厅引导师生排队购餐,熟悉应急处理流程,处理突发情况。
2.陪餐人员:
负责引导师生有序购餐,引导学生珍惜粮食,对浪费严重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
在每餐开餐前须检查食堂留样及留样记录、食堂餐具的洗消记录、食堂环境的消杀记录、食堂工作人员晨午检记录并在食堂用餐;
对食堂的菜品质量、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并如实记录,紧急问题需及时向总务处反馈。


陕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护学岗值班安排

日期

时段

东门

西门

/11

7:10-7:40,12:00-12:30

李洋合

冯泽鑫

13:50-14:20,18:30-19:00

李秉黄

张钢林

/12

7:10-7:40,12:00-12:30

王泽晨

周璐

13:50-14:20,18:30-19:00

付天星

张传军

/13

7:10-7:40,12:00-12:30

郭鹏浩

史印涛

13:50-14:20,18:30-19:00

董旭刚

李保军

/14

7:10-7:40,12:00-12:30

郭文辉

苗小军

13:50-14:20,18:30-19:00

张益铭

刘嘉麟

/15

7:10-7:40,12:00-12:30

李志鹏

 

13:50-14:20,18:30-19:00

郝君宇

党旭东

/16

7:10-7:40,12:00-12:30

吕兴军

王兵

13:50-14:20,18:30-19:00

工作职责:

1.协助学校值班领导和安保人员做好校门口的治安协防工作,在校门口佩戴袖标、亮明身份,形成群防群治力量,切实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免受损失。

2.协助做好上下学高峰时段校门口及周边的交通疏导工作,做好师生上下学期间校门口人员疏导工作,谨防拥挤踩踏,同时防止社会闲散人员进入学校,发现可疑人员及时处置并上报学校。

3.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劝离小摊贩及散发传单人员,协防制止可疑人员在校门口周边200米内实施的侵犯我校师生利益行为。